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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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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改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四川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分别从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一批致死致残重大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三个方面细化目标要求。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人才队伍、深化防治服务、聚焦重点疾病、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创新引领六个方面18项能力提升计划。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总结评估,为《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提供支撑保障。

三、重点措施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夯实网络基础,推进落实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相关规划要求。发挥机构作用,各类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机构进一步补齐短板,落实职责任务。二是建设人才队伍。按照机构设置标准和服务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重点专科和重点疾病防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提升出生缺陷咨询水平和筛查诊治能力。三是深化防治服务。加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力度,加强婚前孕前保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落实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南,规范新技术临床应用。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干预和随访,提升及时诊断率和及时干预率。四是聚焦重点疾病。强化先天性心脏病等结构畸形、先天性听力障碍等功能性出生缺陷、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病、地中海贫血等单基因遗传病等疾病防治。五是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机构全覆盖、涵盖三级预防全流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出生缺陷防治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重点环节质量管理。六是推进创新引领。发挥信息赋能效应,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和5G等技术和“云上妇幼”等远程医疗平台,加强出生缺陷监测。支持出生缺陷防治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相关链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